1、學校成立招生期間疫情防控專門工作小組,一把手校長為組長,分管校長具體負責,成員包括學校教師、校醫、保安、門衛及其他后勤人員,確保按照省市要求全面落實疫情防控的各項措施。
2、招生期間,適齡兒童及其監護人必須服從學校的統一指揮,從嚴落實疫情防控的各項要求:
(1)每名適齡兒童只能由一名監護人陪同辦理入學手續。監護人進入校門前,必須出示并由學校查驗健康碼和行程碼,凡是缺少其中一項或達不到規定要求的,一律不得進入校園。
(2)監護人和適齡兒童進入校園,必須全程佩戴口罩,接受體溫測量,并保持一米的安全距離。凡是有咳嗽、發熱、乏力、嘔吐等癥狀的,一律不得進入校園。
(3)適齡兒童及其監護人在辦理入學手續時,要有序排隊,保持安全距離,不得聚集、吵鬧。入學手續辦結后,要盡快離開學校,不得在校內逗留。
(4)隔離人員和居家健康監測人員子女需要入學的,提前與學校聯系,采取線上審核的方式,不得到現場登記信息。
3、學校要安排符合條件的教師參與招生工作,安排寬敞通風的場所作為招生地點,配備必要的酒精消毒液、防嘔吐應急包等。參與招生的所有工作人員,要全程佩戴口罩,保持一米安全距離,做好自身防護。
4、每天的招生工作結束后,學校要安排專人做好相關場所、場地的消毒工作,并做好當天的疫情防控臺賬記錄,遇到突發情況及時向教育局和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。
揚州市江都區教育局
2021年9月12日